国务院: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发布时间:
2020-05-12

昨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发明电[2020]14号文,具体内容为《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其中第三项第九条意见显示: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国务院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本站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上一篇:
上一篇:
推荐内容
重磅消息!2024第六届南京火锅展,行业开年大展招商启动啦!
2023-05-24
2023-05-23
分享到

展位预定咨询:13373956795(余先生微信同号)
广告咨询:18601343470 (余先生)
邮箱:814839268@qq.com
参观咨询 电话:13011818323 (李先生)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北三区9号楼三层
302室
社交媒体

微信公众号